中華網財經11月5日訊,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,牡丹江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(牡銀保監罰決字〔2021〕23號)顯示,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海林支公司存在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、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,付佳對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,牡丹江銀保監分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第一百七十條、第一百七十一條,《保險公司管理規定》第六十九條,對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海林支公司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1萬元,對付佳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,處罰日期2021年10月29日。
資料顯示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是在黑龍江墾區14年農業風險互助基礎上,注冊的我國首家相互制保險公司,是黑龍江省唯一一家國家一級法人金融機構,公司于2005年1月11日正式開業,公司已在哈爾濱、齊齊哈爾、牡丹江、佳木斯、綏化、寶泉嶺、紅興隆、建三江、北安、九三等地設立10家分支機構;在友誼、鐵力等地設立94家保險社。
【免責聲明】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,與和訊網無關。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、觀點判斷保持中立,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。請讀者僅作參考,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。
最新評論